■ 公安机关打击成效以及拐卖儿童犯罪现状
■ 反拐利器——警民合作,酒店保洁13825404095互联网+打拐的新模式下的“团圆”系统
■ 防拐常识
■ 打击拐卖儿童犯罪的相关法律
本期讲师
○ 胡丽,四川省公安厅刑侦局打击拐卖妇女儿童侦查处案件侦查科科长
○ 2017年“四川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个人”
○ 省妇联“天府小妹微普法”栏目公益讲师
本期内容
朋友们,大家好,我是省公安厅打拐办民警胡丽,今天由我来为大家讲讲拐卖犯罪,特别是拐卖儿童犯罪有关话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安机关打拐举措以及相关机制
在长期的打拐实践中,公安机关探索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打拐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
一是实行“一长三包责任制”,强化侦查破案责任。
二是实行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四川是全国最先推行此机制的省份。
三是建立全国打拐DNA信息库,开展来历不明儿童摸排行动。目前,我省已经成功比中并找回600余名被拐多年的儿童,其中被拐时间最长的达50多年。
四是公安部省厅直接指挥跨区域大案的侦办工作,彻底摧毁犯罪团伙。
五是开展街头组织儿童乞讨和强迫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
六是建立与打拐志愿者的长期合作机制。
七是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借助传统媒体和微博等新媒体的力量,不断提高群众防拐反拐意识和能力。
公安机关打击成效
以及拐卖儿童犯罪现状
2009年4月以来,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拐”专项行动,持续保持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铲除了一大批拐卖犯罪团伙,及时找回了一大批失踪被拐儿童,彻底扭转了拐卖犯罪多发的势头,通过严打整治,盗抢儿童案件、传统贩婴案件大幅度下降。2017年以来,我省盗抢盗窃、抢夺、拐骗儿童街面犯罪,发生率几乎为0。
反拐利器——警民合作
互联网+打拐的新模式下的“团圆”系统
为适应“互联网+反拐”的时代要求,建立儿童失踪信息发布的权威渠道,发动群众搜集拐卖犯罪线索,在阿里巴巴公司的技术支持下,公安部开发了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平台,于2016年5月15日上线运行。
相关儿童失踪信息会在第一时间通过“公安部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官方微博等新媒体、高德地图等移动应用对公众发布,同时通过相应渠道自动推送到儿童失踪地周边的相关人群,让更多群众及时从官方渠道获取准确信息,协助公安机关快速侦破拐卖案件,尽快找回失踪儿童,形成群防群治、全民反拐的良好局面,帮助失踪儿童家庭早日实现“团圆”梦想。
四川共发布失踪儿童信息524条,找回儿童505名,找回儿童比例达到96.37%。
关键点
一是此平台是唯一的公安机关官方失踪儿童信息发布查找平台。
二是不要恐慌,大部分是离家出走失踪的孩子,其他孩子失踪信息核实真伪可以咨询“公安部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官方微博。
(关注新浪微博“公安部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官方微博即可查看或者咨询相关信息)
防拐常识
虽然拐卖妇女儿童案件发案幅度减少,但大家应注重安全防范,不能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防止个案发生!今天重点讲讲儿童防拐常识。
如何防止子女被拐卖?
1、不要让孩子离开家长视线范围;(这点很重要,警方提示)
2、不要将孩子单独留在家中或店铺里;(以前发生的拐卖案件很多都是家长疏于看护,造成了孩子被拐,最后酿成家庭的悲剧)
3、不要把孩子交给陌生人或身份不明的人看管或带走。无暇照顾孩子时,把孩子交给可信赖的亲朋好友;
4、不要让孩子独自在门外玩耍;
5、不要让孩子在没有大人看护的情况下跟随其他孩子外出玩耍;(这种案例2014年成都发生过,利用小孩子拐骗其他孩子,但是也是个案,大家要注意防范)
图片来源于网络
6、与邻居和睦相处,遇事彼此照应;
7、带孩子外出时,留意四周情况,注意是否有人、车跟随;
8、给孩子佩戴有家庭相关信息的物品;
9、不要带小孩到偏僻人少的地方,带孩子在马路上行走时,尽量靠里走,注意防范后面来的摩托车、面包车;
10、如您的小孩不足1岁,外出时请尽量使用婴儿专用背带,将孩子挂在胸前;
11、坐手推车的孩子要系好安全带;(防止放生抢夺)
12、将孩子放在自行车后座时,注意系好安全带,或让一名家长在后面看着;
13、孩子能说话时,教会孩子背诵家庭电话号码、所住城市和小区名、家庭成员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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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教孩子不要跟随不熟悉的人外出;
15、教孩子不要接受陌生人馈赠的食物、礼物;
16、教会孩子遇事打110电话求助;
17、教会孩子辨认警察、军人、保安等穿制服的人员;不要说类似于不听话让警察把你抓走的话。
18、教育孩子一旦在商场、超市、公园等公共场所与父母走失,马上找穿制服的工作人员;
19、注意孩子身上一些明显的体表特征,如黑痣、胎记、伤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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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如需聘请保姆,请到正规保姆介绍机构聘请保姆,保留好保姆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清晰的生活近照,证实其家庭电话、地址、家人等信息,留意经常与保姆来往的人员,一旦发生保姆拐卖孩子,警方可以利用这些信息尽快找到犯罪人,解救孩子。这些方法同样适用于有机会单独接触孩子的雇工;
21、在医院不要把新生儿交给不认识的医护人员,睡觉时确保大门随时锁好,防止人贩子入室抢孩子;
22、时常提醒教育保姆和家人提高防范意识;
23、如果您为外来务工人员,您的孩子小于3岁,居住在城郊结合部等人员流动比较密集的地方,孩子没有固定人员看管,那么您更应对此予以重视。犯罪分子选择的作案地点一般为城乡结合部。
警方特别提醒要从小教会儿童自救技能!
别以为孩子小,什么都不懂,就不教孩子基本的知识。从小就给孩子培养自我保护的意识是很有必要的,这些知识进入潜意识后,说不定就能在紧急关头帮助孩子脱离魔爪。
1、一个人时,拒绝和任何陌生人接触。
告诉孩子,如果爸爸妈妈不在,不要和任何陌生人交流,更不能跟着其他陌生人走。当陌生人要来牵孩子的手时,教会孩子立马做出反应,如大声呼救。
2、遇到危险,穿制服的警察是首选求助对象。
遇到危险时,告诉孩子,身边如果有穿制服的叔叔阿姨(如警察、解放军、保安等),一定优先选择向他们求助。
3、教孩子如何和警察沟通。
如果被拐或走丢,到了派出所后,告诉警察叔叔爸爸妈妈的电话号码和家庭地址,不能只是一直哭。
4、注意观察孩子的情绪。
如今网络越来越发达,许多未成年人和网友见面遭遇不幸的案例比比皆是。家长要从小和孩子建立彼此信任的关系,否则青春叛逆期,无法预料孩子会遭遇到什么样的网友。
5、无论如何不给陌生人开门。
如果有陌生人敲门,教孩子大声说“爸爸,门外有人找你”,或打开家里的电视、音响,让坏人误以为家里有大人,不敢做坏事。
如果陌生人说自己是煤、水、电修理工或来收各种费用或声称是爸爸妈妈的同事并能叫出孩子的名字,教孩子无论如何不要开门。
如果情况危急,教孩子立即打电话报警,或给邻居、朋友打电话寻求帮助。
6、根据孩子不同的年龄段,父母可以让孩子记住相应的关键信息。
3岁以内,让他知道自己和家人的姓名、电话、大致的家庭住址。
3岁至5岁,教会孩子打电话,同时熟记紧急电话,如120、110、119,以防慌乱时忘记父母长串号码。
5岁以上,告诉孩子回家的公交车、站名、路名等,培养孩子的认路能力和方向感。
孩子走失后家长应该怎么办?
1.马上报警,寻求警方的帮助,请求发布“团圆”系统,同时组织人到车站、码头、交通要道进行堵截。
2.立即张贴寻人启事,同时到电台、电视台、当地网站、朋友圈发寻人启事。
案例:发生在成都的一起幼童失踪案, “孩子失踪的消息,家长、警方通过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媒体大量转发,铺天盖地的报道引发全城搜救。可能是这种阵仗把嫌疑人吓到了,结果第二天,她就到派出所报了案,称孩子迷了路,自己主动将孩子领回了家。”这个报警的嫌疑人也是警方锁定的嫌疑对象,最后嫌疑人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新兴媒体威慑犯罪的作用大家可以看出。
3.到当地救助站与福利院进行寻找。
因为有些孩子走失后被人送到救助站,经过一定时间没有人寻找,孩子就可能被转送到福利院。
4.到自己家附近有监控录相的地方或是火车站、汽车站等调取监控录相寻找线索。
5.联络当地的其它失踪儿童家长沟通信息。
因为拐走孩子的可能是一伙人贩子,如果找到一个孩子的线索,很可能就找到其它的孩子。(排除被拐,孩子叛逆期离家出走)
6.调查举报你周边买孩子的买主。
因为他们的孩子都是从人贩子手中买来的,而这些人贩子是贼不走空的,他们在卖孩子的同时,会顺便再拐一个当地的孩子到外地去卖,所以查到这些买主买孩子的渠道,就可以找出拐你孩子的人贩子。
打击拐卖儿童犯罪的相关法律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施诈、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拐卖妇女、儿童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
《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第六款:“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刑法(修正案九)》为打击买方市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警方特别提醒
没有买卖
就没有伤害
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也是犯罪!
打拐、反拐工作需要全社会支持,警力有限,民力无穷,欢迎广大网友和群众为打拐工作提供线索,建言献策;希望全社会提高反拐防拐意识,早日实现“天下无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