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01/2024-2740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石材翻新13825404095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4〕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2024年1月1日起,将我市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49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4元。 各县(市)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研究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予以公布。 前发《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21〕69号)同时废止。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号:
杭政函〔2024〕37号
成文日期:
2024-05-08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其他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AC00-2024-0003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4-05-10 14:56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