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丨关于“居住权”的那些问题,这篇都讲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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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22 18:53

房子不用买、不用租都可以住!

这是真的吗?

备受关注的《民法典》新设“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酒店保洁13825404095一起来看看什么是“居住权”吧!

居住权是从法律层面认可和保障群众对住房保障的灵活安排,满足特定人群的居住需求,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维护家庭和谐。

《民法典》第366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也就是说,您可以将自己的房子为他人或以他人的房子为自己设立居住权,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的生活居住需要。

什么情况下,需要用到居住权?

解决老人颐养之虑

老年人在处理房产时,多愿意将房屋赠与子女,但又可以继续保障自己有生之年的居住权益。民法典实施后,赠与房屋的同时为自己设立居住权,那么受赠人就有义务保障老人得以居住,老年人也就不用担心假使哪天和子女关系恶化,会出现老无所依、流离失所的情况。

免去孤寡老人后顾之忧

现实中,无子女老人或失独老人“以房养老”问题层出不穷。所谓以房养老,是指老人将房子抵押给金融机构,获得养老金直到去世。一些机构借此骗取老人房产,导致老人房产被贱卖,失去住所。如果老人在签订“以房养老”协议时,为自己设立居住权,那么在有生之年谁都无法剥夺这一权利,这无疑能让许多金融骗局无处藏身,更好地实现“老有所养,养有所获”。

满足老年人的黄昏幸福

如今,许多单身老年人也渴望再次找到携手人生的另一半。但是老年人再婚常面临子女的阻力和潜在纠纷,主要是因为婚姻关系的变化直接影响到再婚双方及其子女的切身利益。老人们如果通过订立遗嘱,为再婚健在配偶设立居住权,就可以既保证居住权人有生之年居有定所,又可以实现其他子女对房屋所有权的继承。另外,通过遗嘱的方式设立居住权,同样也能够为陪伴照顾自己多年的保姆解决自己去世后可能面临的居住难题。

满足承租人稳定生活居住需要

目前,选择租房居住的人群不在少数。而租房只是建立在租赁合同基础上,不具有必要的稳定性,难以满足人们长期居住的需求。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设定居住权,既能满足居住,又能不涉及产权争议,居住权制度有助于打破“或买或租”所带来的弊端,居住权跟所有权分离,能更好地实现人人有居所、人人有住所的美好愿景。

设立居住权要不要进行登记?

《民法典》第368条:“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您设立居住权时,应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设立登记,居住权人的利益才能最大程度受到法律保护,避免您的房子产权变动而造成居住权无法实现。

居住权有没有限制?

《民法典》第369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居住权人应当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行使权利,不能为所欲为。居住权是基于您对居住权人的信任或意愿而设立的,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属性,故居住权不能转让、继承,否则,违背了您为满足他人基本生活居住而设立的初衷。因此,居住权原则上不允许出租,但征得您的同意除外。

公证员如何帮您设立居住权?

(一)办理合同公证

《民法典》第367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公证员可以为您订立居住权合同,在确认双方真实意思和平衡各方要求后,为您度身订立居住权条款,确保居住权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完善性,强化其作为民事行为的法律效力从而避免纠纷,公证服务可以满足您对房产“处分”和“保障”的双重期待。

(二)办理遗嘱公证

《民法典》第371条:“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民法典》规定了七种遗嘱形式,为何要以公证遗嘱的方式设立居住权呢?因为公证遗嘱具有安全性、程序规范性、法律专业性、法定证据效力、保管功能,比其他遗嘱形式具有相当明显的优势。公证遗嘱经过公证员的专业分析、指引并与您的意思表示相结合,最大程度地确保遗嘱的合法、有效,使您设立居住权以维系家庭关系和谐稳定的愿望得以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