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封信访回信,都是贴近民心的见证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5-03-25 04:53

  司法的进步,产妇护理13825404095藏身于细节中,也闪烁于细节中。

  “我寄出的信,已收到答复。就这样一个细节,足以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机关的努力和进步。”

  李晔就是一位亲历者。他在最高人民法院官网进行检索时,找到了最高法院对北京、上海、广东、浙江、江苏五地高级人民法院授权可以根据《海牙送达公约》《海牙取证公约》直接对外发出协助请求的文件,但就福建、江西、山东、广西、海南五地的授权没有找到信息公示。他在法院院长信箱留言中提出:“对此可否进行信息公示呢?”

  随后,他收到答复,明确且干脆:“感谢您对国际司法协助工作的关注和建议。我们将尽快公布关于指定福建、江西、山东、广西、海南高院根据《海牙送达公约》《海牙取证公约》直接对外发出请求的文件。”

  在答复留言的同时,最高法院国际合作局同时启动程序,将该文件在法信上公布。

  李晔收到留言答复的时间,与文件在法信上公开的时间几近重合。

  信箱留言是群众关切的风向标

  群众来信是人民法院直接听取民声、了解民意的重要渠道。一年来,最高法院以“如我在诉”意识和“就是头拱地也要把人民的事办好”的决心做实“有信必复”工作,精心打造了“有信必复”的新切口——法院院长信箱。

  打开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在网页中间位置就能看到红色字体的这个栏目。

  人民群众通过这个窗口,对人民法院立案、审判、执行、人员管理和其他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类的留言,将直接进入最高法院“有信必复”的信访办理流程。

  法院院长信箱留言如何办理?最高法院于2024年1月出台了标准化的工作规程。最高法院立案庭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事项具体、明确的意见建议类留言,属于地方人民法院受理范围的,告知通过“给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留言”栏目向相关法院留言。建议事项不具体、明确的,告知明确具体事项。对于反映案件相关诉求的涉案类留言,告知通过“人民法院网上申诉信访平台”提交材料。反映法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的控告检举类留言,告知通过“人民法院违纪违法举报中心”提交材料。不属于人民法院职责范围的留言,告知向有权处理的机关提出。

  更为重要的是,按照工作规程,对于事项具体、明确的意见建议类留言,属于最高法院本院受理范围的,将推送至“最高人民法院涉诉信访管理平台”,并向留言群众告知已转本院有关部门办理。这意味着这条信箱留言进入了实质办理环节。

  这些留言,是最高法院感知和把握群众关切的风向标、信号灯、晴雨表——

  2023年底,醉驾入刑十余年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的新闻报道,受到社会关注。

  该司法规范性文件所蕴含的坚持人民至上,将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置于首位,同时对醉驾情节轻微的初犯给予改过自新机会的新精神,被社会敏锐地捕捉到了。

  群众自发将这则司法规范性文件简称为《醉驾意见》,在社交平台上火热地讨论起来。

  2024年5月8日,留言人阮至国通过法院院长信箱留言,谈到了醉驾交通肇事案件能否适用缓刑的问题。他在留言中写道:根据《醉驾意见》第十四条规定,醉酒危险驾驶造成交通事故致人轻微伤或者轻伤的,一般不适用缓刑。由此有意见认为,若醉酒交通肇事致人重伤以上,岂不是一律不适用缓刑?他并不赞成这种观点。

  “具体案件能否适用缓刑,以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为‘总指挥’。”记者看到,最高法院刑五庭对该留言的答复开宗明义地明确了缓刑适用的基本原则。该答复随后对《醉驾意见》第十四条进行了解析:该条规定了九项一般不适用缓刑的具体情形,体现了从严惩处醉驾精神。但“一般不适用”不是“一律不适用”,具体案件能否适用缓刑,仍要看是否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三个月后的2024年8月12日,留言人刘皓宇也发来了一条有关《醉驾意见》的留言。他希望给初次醉驾者更大尺度的改过自新的机会。

  他在留言中写道:《醉驾意见》的出台减少了很多因醉驾入刑的人,但根据实务中存在的问题,建议出台相关规定,进一步给予初次醉驾者改过自新的机会,缓和社会矛盾。如建立对于未发生人员伤亡的初次醉驾者(若致财产损失,在取得受害人谅解的情况下),以教育为主,不作为犯罪处理;对二次醉驾者进行严格的刑事及行政处罚。

  “该来信反映了《醉驾意见》出台后,人民群众对进一步深化醉驾治理的新期待、新要求,为人民法院推进醉驾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更好地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实惩防并重,提出了意见参考。”最高法院刑五庭在答复留言中表示,人民法院将切实发挥审判职能,加强对醉驾犯罪的惩治,并积极配合好其他职能部门,共同做好醉驾犯罪的综合治理工作。

  记者了解到,更进一步的工作已经展开。最高法院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研论证,巩固深化醉驾依法治理成效。

  对司法工作,人民群众时时在关注,刻刻在提醒。最高法院珍视这样一份关注和嘱托,将法院院长信箱留言作为直接听取民声、了解民意的重要渠道,不但做到“有信必复”,而且将这些留言作为开展调研,进一步明确法律适用、细化相关规则的重要参考。

  答复背后有鲜为人知的讨论和报告

  对于法院院长信箱留言人来说,他们对“有信必复”的感受,来源于言简意赅、切中要点、权威有料的留言回复。

  而对于最高法院的法官来说,在一份看似简短的留言答复背后,是一次次法官会议的审慎研讨,是必须报经庭长的长篇幅报告,以及分管院领导的把关审批。

  只有经过了如上流程,通过办公平台完成签批后,系统才会自动返回“最高人民法院涉诉信访管理平台”,由该平台将留言答复推送至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中国法院网“法院院长信箱”,向群众答复。

  记者采访最高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王晓滨时,他拿出了一份《关于“院长信箱”建议撤销、废止行诉法解释第十八条的办理情况报告》。

  而为何要写这份报告,因2024年4月9日法院院长信箱内,留言人侯文锋提出关于“业主共有利益和个别利益竞合法律适用”的问题。

  留言人侯文锋写道:实务中出现支持个别业主起诉主体资格的,但也有很多案例不支持个别业主起诉主体资格,导致一些业主无法维权。建议最高人民法院明确授予在涉及共有利益和个别利益竞合情况下个别业主的起诉主体资格。

  从系统中接收到这份留言时,司法经验丰富的王晓滨敏锐地感到,此问题涉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个别业主之间的权利界限,实践中存在分歧。于是他和他的审判团队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多次研究,而后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行诉法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的意旨、业主共有利益与业委会的关系、规制原告范围的价值考量这三个方面形成了一份研究报告初稿。

  随着研究工作的几近完成,王晓滨将对留言的拟答复内容从两个侧重点进行了设计,一是就实践中有争议的业主个人针对行政机关(住建部门或者街道办)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对于业委会的相关备案行为是否有诉权,作出清晰诠释;二是对《行诉法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的有关“过半数”业主的理解和形成背景,作出进一步说明。

  接下来,2000余字的研究报告初稿和200余字的拟答复内容,一起“上了会”。它们成为最高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会议的一项议题,在会上经过行政审判庭法官们共同“把脉”,承办团队广泛吸收意见后作出修改并提交审批。

  审批完后,王晓滨一键推送至法院院长信箱,向留言人侯文锋作了答复。

  最终,留言人侯文锋收到了这样一份答复:经研究认为,业委会代表业主共同意志和利益,是相关行政备案行为相对人。单个业主或少数业主无权代表业委会,无权以个人名义起诉备案行为;若业委会不诉,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或占总户数过半数的业主可诉。单个业主的意愿宜通过民主决策程序上升为全体业主或者多数业主的意愿。《行诉法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的“过半数”业主,可通过共同诉讼行使诉权。该解释施行于2018年,经过了广泛征求意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等程序,系符合当前国情的规定。感谢提出宝贵建议!

  字面上是220字的答复,背后竟然做了这么多的工作!面对记者的感叹,王晓滨很自然地点点头,回复了一声:“对啊!”

  如果留言人侯文锋读到了本文,得知这一份精简的答复背后竟然蕴含着如此厚实的工作基础时,我想他会感到:留言,值得;信任,值得。

  答复发出后工作还在继续

  残疾人权益保障是人权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最高法院始终高度重视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2024年,最高法院针对残疾人权益保障问题出台了加强制度建设、提升立案品质、加强对下指导等一系列务实有效的具体举措。这背后,也有一条法院院长信箱留言的“功劳”。

  这条信箱留言是一位残疾人家属发来的,反映的是“解决残疾人合法诉讼立案难问题”。该留言转交最高法院立案庭后,立案庭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联系留言人了解情况,并及时联系有关法院核实情况。有关法院表示,已经在收到立案申请后,依法及时予以立案。

  这条留言,让最高法院的法官们更近距离地感受到了特殊群体表达诉求、维护权益时面对的困难。以此为起点,还能为这些特殊群体做哪些更周到的服务?让他们的难处减少一些,幸福感和便利感增加一些呢?

  在这样的考量之下,最高法院在2024年针对残疾人权益保障问题接连出台新举措,打出了一套组合拳。

  立案庭负责人介绍,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最高法院与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中国残联)联合印发《关于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诉讼服务的十条意见》,出台《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无障碍环境建设规范》配套文件,对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无障碍通行设施、无障碍服务设施、无障碍标识、无障碍诉讼资料等无障碍环境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二是提升立案品质。聚焦8500万残疾人的司法需求,积极推动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按照无障碍环境建设规范进行必要改造,不少法院设立专门无障碍法庭、无障碍调解室。最高法院还会同中国残联制作了统一的盲文版诉讼指南,在全国3500多家法院诉讼服务大厅摆放,为残疾人参与诉讼活动提供更加精准指引。三是创新解纷机制。2024年11月,最高法院与中国残联召开残疾人法律服务和多元解纷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残疾人权益保障“莆田经验”。此前,北京、内蒙古、山东、浙江、福建、湖南等地已启动开展涉残纠纷“总对总”试点工作,人民法院会同地方残联设立调解工作室或者诉讼服务站点,开展法律咨询、诉讼引导、调解化解等工作。四是做实案例指导。最高法院会同中国残联等单位共建多元解纷案例库,收录通过调解、仲裁等非诉讼方式成功化解涉残疾人纠纷的典型案例,为涉残纠纷化解工作提供参考,为残疾人寻求适宜的解纷途径提供指引。

  办理留言,力求直面问题、为群众解忧,力求尽快答复、让群众满意,这是办理留言答复的直接目标。但法官们的努力并不止于此。那些留言中提出的问题,他们不仅认真对待,而且亦能反复思量,从改进工作、推动工作的角度获取更多的灵感和启发,因此,更多有针对性的、务实有效的举措,已经融入日常工作中,并取得了积极成效。

  每一封来信都被珍视

  这一年来,有一些来信,是以纸质信的方式寄给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的。这样的信,也都得到了回复。

  “龙山经验”展示的浙江省永康市基层社会治理和法治建设的创新之举,在全国都很有名气。来自“龙山经验”发源地浙江永康的黄美媚热心社会公益,在很多场合用生动的案事例介绍“龙山经验”、推广“龙山经验”。

  “案子是法院的,但问题是社会的,办案是必须的,但不是唯一的。”这样的理念,黄美媚宣讲了一遍又一遍。在很多的宣讲场合,她常如数家珍地讲述着金华法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一个又一个有益实践。

  2024年,她看到各地法院秉持“抓前端、治未病”的理念,全身心地投入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一面就地化解矛盾,融入基层治理,一面积累经验、交流经验,便萌生了给张军院长写信的想法,热情洋溢地介绍了她所在城市创造的“龙山经验”。

  2024年7月,张军院长在回信中对这一基层治理经验给予充分肯定:“龙山经验”成效明显,法院审判质效不断提升,基层社会和谐安定。他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人民法院坚决贯彻落实,在这方面还有很大潜力。人民法院要积极总结推广包括“龙山经验”在内的基层治理经验,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黄美媚随信寄给张军院长的,还有《解铃人》一书,这里面的故事都来自沾着泥土、带着露珠的解纷一线。二十个生动鲜活的故事背后,是基层治理创新的无所不在,也是多元解纷生动实践中绽放的一张张笑脸。

  “都是很好的案例。”张军院长还在回信中向黄美媚介绍了不断建设中的人民法院案例库正在面向各界广泛收集调解案例的信息,邀请她“积极关注、支持”。

  评剧表演艺术家靳灵展长期以来关注、支持人民法院工作。她不但坚持来自人民、服务人民、讴歌人民,创作出一大批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文艺作品,还充分发挥作为文艺工作者的优势,通过评剧、微电影等方式讲述基层法院、一线法官的生动故事,积极宣传法院工作,为推动司法审判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写给张军院长的信中,靳灵展结合调研,对加强法治题材文艺作品创作、加强法治宣传工作提出三点建议。张军院长在回信中诚恳地表示,将认真研究采纳,充分发掘好司法审判这座“富矿”,善于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和语言,通过新媒体平台等更多渠道,生动展现各级人民法院、广大人民法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守与奉献。

  “建议完善顶层设计,一揽子解决专门教育各系统各部门职责定位、学校建设标准、编制、财政配套、人员发展等问题。”有的来信,关注到了法治建设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这是企业家林家如寄来的信件,8页纸的《关于完善全国专门教育分级分类办学的建议》。

  “进一步加强专门教育建设,完善相关程序和机制,对于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强化未成年人犯罪惩治与预防具有重要意义。”张军院长一字一句地看完后,召集最高法院民一庭负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法官们开了一场研讨会,专门研讨这份建议。

  “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成员来自不同部门,如何确保相关部门推荐的人员符合评估要求和资质,推荐程序如何,应否进行岗位培训等,需要明确和规范。”

  “对四类情形赋予了公安、教育行政部门主动提请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后进行专门教育的权力。对提请评估的具体标准,需要进一步细化加以明确。”

  “建议在矫治决定程序、矫治期限等方面统筹考虑未成年人权利保障问题,完善相关意见表达程序。”

  与会人员充分表达意见。

  张军院长认真听取意见,不时与大家互动,最后谈了自己的看法。本次研讨会最终达成一致的意见,成为了给林家如回信的主体内容。

  “以上意见,谨供参考。希望与您一起,共同推动专门教育建设,更好发挥专门学校作用,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张军院长在回信的最后写道。

  “非常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支持!”

  “诚挚邀请您在方便的时候,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活动,影响、带动更多公众参与法治建设,形成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强大合力。”

  张军院长在每一封回信中,都同样表达了真挚的感谢和殷切的期盼。

  “做实‘有信必复’工作,再难也要做到、做好”

  “有信必复”,是人民法院向党中央、向全国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

  “以就是头拱地也要把人民的事办好的决心,做实‘有信必复’工作,再难也要做到、做好。”

  2023年3月,张军院长在全国法院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就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出了“有信必复”的工作要求。一字一句,掷地有声,牢牢地印刻在各级法院法官的心里。说到“有信必复”工作,他们必然会脱口而出这一段已经内化于心的要求。

  全国法院“有信必复”工作,自2023年9月1日起全面启动。全国四级法院构建了条线负责、部门联动的办信工作机制,涵盖信件接收、登记、流转、回复、答复各流程节点;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接收、谁回复,谁办理、谁答复”的办信原则,明确了办信工作全流程的责任主体。目前各级法院已通过一体化搭建的“人民法院来信信访管理系统”实现全部信件线上办理。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作出重要部署。回首2024这一年,人民法院着力健全信访法治化工作机制,把为大局服务扛在肩上,把为人民司法落到实处,在推动信访矛盾实质化解,“信源治理”提质增效、案结事了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

  2024年,全国法院共回复群众来信555137件,办理和答复信件309143件。人民法院通过短信、电话、书面等方式对群众来信予以回应,抓住“有信必复”这个关键环节,牵引、带动、做实、做细人民法院信访工作,帮助来信人正确、全面、客观地理解法院裁判的公正性、合法性,促进服判息诉。

  “就发现的地方各级法院存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答复信件不及时、矛盾化解不彻底等共性的难点、堵点问题,逐一梳理,逐一解答。”最高法院立案庭负责人表示,2024年最高法院推进“有信必复”工作,是以解决问题为导向,找准堵点、逐一击破的一年。特别是制定了群众来信答复基本要素指引,以及定期进行典型案例通报,对各级法院如何回复、如何化解矛盾、促进服判息诉进行全面指导——

  要在认真梳理信件内容、充分了解群众诉求的基础上,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审判程序和法律适用等方面依法作出解释回应。

  来信人反映诉求成立、生效裁判确有错误的,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并及时答复处理结果;来信人反映诉求不成立、对生效裁判内容存在疑问的,针对性予以释法说理。

  为提升答复质效,最高法院指引全国法院通过采用“要素式”形式规范答复样式和内容,从答复内容涉及的基本事实、适用法律及证据规则等方面列举答复要素、规范答复标准,推广优秀示例,指导各级法院提升群众信访事项办理实效。

  全国两会召开之前,张军院长率调研组来到最高法院立案庭,面对面研究立案、信访工作。“解决信访难题最重要的是把信访工作法治化的要求真正落实到位。”张军院长再次叮咛。

  事在人为,人在精神。全国法院将始终坚持干字当头、狠抓“九分落实”,以求极致的精神做好信访这个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确保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理、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依法推进,既把人民利益记在心头,更为国家长治久安筑牢根基。(记者 王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