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城区农村危旧房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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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3-03 13:16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指示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以及全市农房整治工作要求,酒店保洁13825404095全面完成农村危旧房治理改造,保障广大群众住房安全,加快推进我区美丽大花园建设,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治理对象

(一)省委巡视组反馈未彻底解危的493户D级和涉及公共安全的C级危房。

(二)全省第二轮农村危房治理改造排摸的123户农村困难家庭(农村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困难残疾户)D、C级危房和23户农村一般家庭D、C级危房。

(三)其他未治理到位的农村D级和C级危房。

二、工作步骤

(一)排查防控阶段(2019年7月-2019年8月10日)。根据《浙江省农村危旧房结构安全排查技术导则》对农村房屋继续深入排查,对新发现的疑似危房做到边排查、边建档、边腾空、边防控。完善房屋调查信息资料,所有排查房屋信息录入“浙江省农村房屋信息管理系统”,做好“一楼一档”“一户一档”动态维护。鉴定为危房的,一律不准出租经营、不得用作公共场所。

(二)治理改造阶段(2019年8月10日-2019年12月)。各乡镇(街道)要压实属地责任,加大治理力度,继续通过多种渠道治理改造,该腾空的立即腾空,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维修的及时维修,该监控的加强监控,彻底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其中,省委巡视组反馈未彻底解危的493户D级和涉及公共安全的C级危房要在2019年9月底前完成治理改造;全省第二轮农村危房治理改造排摸的146户D级和C级危房和排查出的其他未治理到位的农村D级和C级危房要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治理改造。

(三)核查验收阶段(2019年9月-2020年6月)。全面完成治理改造后,由区住建局牵头组织开展核查验收。

三、工作保障

(一)组织保障

成立区农村危旧房治理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府办、区住建局、区残联、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审计局、区文旅体局、柯城资规分局、柯城综合执法分局、各乡镇(街道)为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

(二)纪律保障

农村危旧房治理实行属地负责制,各乡镇(街道)要主动作为、奋勇担当,决不允许麻痹懈怠、推诿扯皮、被动应付。对责任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将进行约谈、问责。该项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内容。

(三)政策保障

严格执行农村危旧房治理改造相关保障要求,落实资金、专款专用,简化程序、加快审批。

1.农村危旧房鉴定按1000元/户补助。

2.农村一般家庭D、C级危旧房治理按3750元/户补助。

3.农村困难家庭D、C级危旧房治理,省级补助7500元/户,区级配套补助,修缮的,按建筑占地面积再补助100元/平方米;拆建、新建(1人户一般不超过60平方米,每增加1人可增加20平方米,原则上每户不超过100平方米)、置换的,按安置建筑占地面积再补助200元/平方米;按期完成的,再给予100元/平方米奖励。

4.农村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D、C级危房,列入异地搬迁的,省级补助7500元/户,再按不少于8400元/人给予补助。不重复享受区级配套补助。

5.残疾人低保户D、C级危房治理改造,省级补助7500元/户,修缮再补助10000元/户,新建、拆建再补助30000元/户。

6.农村困难家庭D、C级危旧房治理,优先审批,应免收建房履约保证金。

附件:

附件1柯城区2019年农村危房治理任务数.docx

附件2农村危旧房治理流程图.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