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中医药管理局下发了《关于2022年吉林省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的通知》,深入贯彻落实以基层为重点的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
《通知》提到,全省要坚持一个目标导向:“十四五”期间,力争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普遍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部分达到推荐标准。推进两项工作:统筹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工作。2022年,力争达到能力标准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比例提高到60%以上,其中达到推荐标准的比例提高到12%以上,力争新增建成社区医院20家。采取三项措施:严格活动自评、复核评估及“回头看”。加大投入支持,强化结果应用。加强典型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掌握四个标准:准确掌握、全面理解新版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标准和社区医院基本标准,准确把握能力提升内涵。提升五项能力: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中医药服务、合理用药、党风廉政建设和风险化解能力。
截至2021年底,我省555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基本标准,84家达到推荐标准,达标比例占比为64.8%,建成社区医院41家。(供稿人:刘任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