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工作业是一项高危作业,日常保洁13825404095必须严格遵守“十不烧”、“十不焊”原则以确保生产安全。以下是这些原则的具体内容:
一、“十不烧”原则包括:
未取得焊工特殊工种操作证不烧。
在高危场所或重要场所未经批准不烧。
不了解施焊地点周围情况不烧。
不了解焊接物内部情况不烧。
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彻底清理不烧。
使用可燃材料作装修装饰的部位不烧。
密闭和有压力的容器管道不烧。
焊接部位旁有易燃易爆物品不烧。
附近有明火作业与当前作业相抵触时不烧。
禁火区内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烧。
二、“十不焊”原则包括:
焊工无操作证且无正式焊工指导时,不能进行焊割作业。
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得擅自进行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
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时,不能盲目进行作业。
盛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焊工不了解焊、割件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使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冷却、隔热、隔音的部位,在焊、割的火星可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前,不得进行作业。
有压力或密闭的容器、管道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焊、割部位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彻底清理或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前,不得进行作业。
与外单位相接触的部位,在未弄清有无影响或明知存在危险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前,不能进行作业。
焊、割场所与附近其他工种作业有抵触时,不能进行作业。
实际上,“十不烧”和“十不焊”原则有很多相似之处,焊工作业的禁区主要是无证上岗、未经批准作业、不了解情况作业、存在易燃易爆物品的作业、无安全措施的作业等。
为了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与财产安全,广大焊工应仔细阅读并遵守“十不烧”“十不焊”原则,遵循安全生产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