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医保〔2024〕29号
各区、县(市)医疗保障(分)局,酒店保洁13825404095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杭州市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31日
杭州市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为规范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护理服务管理,提高护理服务质量,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24〕5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长护险护理服务活动。长护险护理服务项目按照“保基本、稳起步”原则制定,起步阶段,重点保障重度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需求。
二、护理服务项目
长护险护理服务项目包括清洁卫生类、营养摄取类、排泄护理类、移动舒适和安全护理类、生命体征观察与护理类、用药指导类等六大类,共41项。
1.清洁卫生类:整理床单位、为卧床护理对象更换被单、面部清洁、梳头、理发/剪发、剃须、口腔清洁/护理、洗发、指/趾甲护理、手足清洁/护理、耳部护理、沐浴(盆浴、淋浴)/使用洗澡机沐浴、温水擦浴(床上擦浴)、协助更衣(更换上衣/裤子)、会阴清洁/护理。
2.营养摄取类:协助进食/水、床上进食、鼻饲。
3.排泄护理类:协助如厕、尿垫纸尿裤更换、失禁护理、床上使用便器、开塞露通便、人工取便、集尿袋更换、人工肛门便袋护理。
4.移动舒适和安全护理类:翻身叩背排痰、协助床上移动、借助器具移动(含协助轮椅移动)、协助床椅移动、冰袋使用、冷湿敷、温水乙醇擦浴、压力性损伤的预防护理、关节活动练习、生活自理能力训练、安全保护带使用。
5.生命体征观察与护理类:生命体征监测(T、P、R、Bp)、吸氧。
6.用药指导类:药物管理、口服给药。
上述护理服务项目单次服务参考时间和服务频次按《杭州市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项目及标准》(附件1)要求执行。
三、护理服务供给
1.提供长护险护理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应为我市定点长护险护理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定点长护服务机构)及其聘用人员,护理服务人员原则上应持有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证、养老护理员证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定点长护服务机构提供机构护理服务的,应在长护险护理服务专区提供24小时无间断服务;提供居家护理服务的,每次上门服务时间应不少于1小时,每周上门服务次数应不少于2次。
3.定点长护服务机构应与护理服务对象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签订护理服务协议,并根据长护险待遇享受人员的护理需求,协商一致后制定护理服务计划(附件2)。护理服务协议、护理服务计划由定点长护服务机构报医保经办机构或第三方经办机构(以下统称“经办机构”)备案后方可执行。护理服务计划原则上每月可调整一次,调整后次月生效。护理服务对象身体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等特殊情况下,可制定临时护理服务计划并先行实施,实施后应及时向经办机构备案。定点长护服务机构未按上述规定开展护理服务所发生的费用,长护险基金不予支付。
4.护理服务对象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要求提供长护险基金支付范围外的护理服务,定点长护服务机构应及时准确告知有关护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并取得护理服务对象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的签字同意。相关费用由护理服务对象自行承担。
四、护理服务管理规范
1.安全规范操作,保证服务质量。基本服务要求、服务流程、服务注意事项等服务标准应按照《杭州市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供给规范》(附件3)要求执行。提供居家护理服务时,实行打卡签退制度,并如实记录每次上门的护理服务情况。
2.恪守职业道德,注重保护隐私。提供的护理服务项目与护理服务人员自身资质要求相匹配;保护护理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和人格尊严;做到语言文明、态度热情、周到细致。
3.实行公示制度,确保公开透明。定点长护服务机构应对其护理服务项目及价格进行公示告知,并为护理服务对象提供相应护理服务明细、费用结算单等资料。
五、护理服务监督检查
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应加强对定点长护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定点长护服务机构的护理服务或费用结算存在违规行为的,应按照定点长护服务机构管理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本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1.
杭州市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项目及标准.wps2.
杭州市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计划(样表).wps3.
杭州市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供给规范.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