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场考核条款
生活饮用水管理(16分)
项目
评估内容
分值
评价
管理机制
近3年辖区内无重大饮用水安全事故
4.0
0/10
卫生管理规范
2.0
0-10
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完善,老人护理13825404095制定预案并进行演练
2.0
0-10
集中供水
集中供水单位管理规范,水厂化验室设置、操作规范
3.0
0-10
二次供水
二次供水专人管理,安全、清洗消毒措施落实
2.0
0-10
小区直饮水
小区直饮水设施安全,管理规范,原水和出水水质符合要求
3.0
0-10
二、现场考核抽取点位要求
检查单位
最少样本量(按城市规模,万人)
<50
50-200
>200
生活饮用水安全
3
5
8
集中式供水(市政供水、自备供水)
1
1
2
二次供水
1
2
3
小区直饮水
1
2
3
三、现场考核内容及要求
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事故,依法报告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事故信息。
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居民小区供水管理规范,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二次供水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开展水质监测工作,采样点选择、检验项目和频率符合相关要求。
近3年辖区内无重大饮用水安全事故
分值:4分
标准: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事故,依法报告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事故信息。
释义:近3 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两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的。
(2)造成伤害人数 100 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造成 10 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省级以上政府认定的其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重大饮用水安全事故按照当地有关规定认定。
制定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制度,明确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处置措施和程序,具有应急处置的组织、人员、装备和应急监测技术,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技能培训和演练。发生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启动应急预案,按流程进行处置。
评估内容:
查看辖区近3年有关部门证明材料或网络查询相关资料。
近3年辖区内无重大饮用水安全事故。重大饮用水安全事故按照当地有关规定认定。
评分依据:
好(10):近3年辖区内无重大饮用水安全事故。
不合格(0):近3年辖区内有重大饮用水安全事故。
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
分值:2分
标准: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居民小区供水管理规范,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二次供水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开展水质监测工作,采样点选择、检验项目和频率符合相关要求。
释义:根据国家或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求,制定本地区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明确水质监测的采样点要求,检测项目和频率,按要求开展水质监测工作,相关档案资料齐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安装使用生活饮用水水质电子监管系统开展水质监测。供水责任单位按照国家和本地区要求定期进行水质检验,做好水质档案管理工作。
评估内容:
根据国家或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求,制定本地区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明确水质监测的采样点要求,检测项目和频率,按要求开展水质监测工作,相关档案资料齐全。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安装使用生活饮用水水质电子监管系统开展水质监测。供水责任单位按照国家和本地区要求定期进行水质检验,做好水质档案管理工作。
评分依据:
较好(9-10):本地区有关部门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规范,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
合格(7-8):本地区有关部门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基本规范,资料基本齐全符合要求。
不合格(0-6):本地区有关部门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落实不全,资料不符合要求。
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完善,制定预案并进行演练
分值:2分
标准:近 3 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事故,依法报告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事故信息。
释义:
制定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制度,明确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处置措施和程序,具有应急处置的组织、人员、装备和应急监测技术,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技能培训和演练。发生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启动应急预案,按流程进行处置。
评估内容:
制定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健全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制度,明确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处置措施和程序,具有应急处置的组织、人员、装备和应急监测技术,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技能培训和演练。
发生饮用水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启动应急预案,按流程进行处置。
评分依据:
较好(9-10):本地区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完善,制定预案并进行演练,符合要求。
合格(7-8):本地区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基本完善,制定预案并进行演练,基本符合要求。
不合格(0-6):本地区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不完善,制定预案并进行演练不健全,不符合要求。
集中供水单位管理规范,水厂化验室设置、操作规范
分值:3分
标准: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居民小区供水管理规范,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二次供水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开展水质监测工作,采样点选择、检验项目和频率符合相关要求。
释义:集中式供水(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单位要求。
(1)取得卫生许可证,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饮用水卫生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2)配备符合净水工艺要求的水净化处理设备、设施和相应的消毒设施,保证正常运转。定期对各类贮水设备进行清洗、消毒,定期对管网末梢放水清洗,防止水质污染。
(3)生活饮用水的输水、蓄水和配水等设施密封,不得与排水设施及非生活饮用水的管网连接。
(4)水处理剂和消毒剂的投加和贮存间通风良好,防腐蚀、防潮,备有安全防范和事故的应急处理设施,并有防止二次污染的措施。
(5)划定生产区的范围。生产区外围 30m 范围内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不得设置生活居住区,不得修建渗水厕所和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和铺设污水渠道。单独设立的泵站、沉淀池和清水池的外围 30m 范围内,卫生要求与生产区相同。
(6)配置必要的水质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对水质进行日常检验。水质检验记录完整清晰,档案资料保存完好。水质检验的项目、频次按国家规定或本地区标准执行,保障供给的生活饮用水符合标准。
(7)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应当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体检,取得考核合格和体检合格证后方能上岗,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健康检查,不合格者不得安排上岗工作。
(8)供水单位在购买或使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时,应向生产企业索取卫生许可批件。
(9)供水单位制定本单位的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定期检查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评估内容:
取得卫生许可证,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饮用水卫生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配备符合净水工艺要求的水净化处理设备、设施和相应的消毒设施,保证正常运转。定期对各类贮水设备进行清洗、消毒,定期对管网末梢放水清洗,防止水质污染。
生活饮用水的输水、蓄水和配水等设施密封,不得与排水设施及非生活饮用水的管网连接。
水处理剂和消毒剂的投加和贮存间通风良好,防腐蚀、防潮,备有安全防范和事故的应急处理设施,并有防止二次污染的措施。
划定生产区的范围。生产区外围30m范围内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不得设置生活居住区,不得修建渗水厕所和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和铺设污水渠道。单独设立的泵站、沉淀池和清水池的外围30m范围内,卫生要求与生产区相同。
配置必要的水质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对水质进行日常检验。水质检验记录完整清晰,档案资料保存完好。水质检验的项目、频次按国家规定或本地区标准执行,保障供给的生活饮用水符合标准。
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应当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体检,取得考核合格和体检合格证后方能上岗,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健康检查,不合格者不得安排上岗工作。
供水单位在购买或使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时,应向生产企业索取卫生许可批件。
供水单位制定本单位的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定期检查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评分依据:
较好(9-10):集中供水单位卫生管理档案资料齐全,卫生管理符合要求。
合格(7-8):集中供水单位卫生管理档案资料较为齐全,卫生管理基本符合要求。
不合格(0-6):集中供水单位卫生管理档案资料不全,卫生管理不符合要求。
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1
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2
二次供水专人管理,安全、清洗消毒措施落实
分值:2分
标准: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居民小区供水管理规范,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二次供水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开展水质监测工作,采样点选择、检验项目和频率符合相关要求。
释义:二次供水单位要求。(1)二次供水单位的卫生管理制度、管理人员、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应急处置等符合卫生要求。
(2)饮用水箱或蓄水池要专用,无渗漏。
(3)蓄水池周围 10 米以内不得有渗水坑和堆放的垃圾等污染源,水箱周围 2 米内没有污水管线及污染物。
(4)设置在建筑物内的水箱顶部与屋顶的距离大于 80 厘米,水箱有透气管和罩,入孔位置和大小满足水箱内部清洗消毒工作的需要,入孔或水箱入口有盖或门,并高出水箱面 5 厘米以上,有上锁装置,水箱内外设有爬梯。
(5)水箱安装在有排水条件的底盘上,泄水管设在水箱的底部,溢水管与泄水管均不得与下水管道直接连通,水箱的容积设计不得超过用户 48 小时的用水量。
(6)水箱的材质和内壁涂料无毒无害,二次供水设施中使用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具有卫生许可批件。
(7)二次供水管理单位至少每半年对供水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清洗、消毒,对水质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恢复使用,保证居民饮水的卫生安全。
(8)使用变频供水设备确保不对管网产生负压,否则应设置不承压水箱。
评估内容:
二次供水单位的卫生管理制度、管理人员、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应急处置等符合卫生要求。
饮用水箱或蓄水池要专用,无渗漏。
蓄水池周围10米以内不得有渗水坑和堆放的垃圾等污染源,水箱周围2米内没有污水管线及污染物。
设置在建筑物内的水箱顶部与屋顶的距离大于80厘米,水箱有透气管和罩,入孔位置和大小满足水箱内部清洗消毒工作的需要,入孔或水箱入口有盖或门,并高出水箱面5厘米以上,有上锁装置,水箱内外设有爬梯。
水箱安装在有排水条件的底盘上,泄水管设在水箱的底部,溢水管与泄水管均不得与下水管道直接连通,水箱的容积设计不得超过用户48小时的用水量。
水箱的材质和内壁涂料无毒无害,二次供水设施中使用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具有卫生许可批件。
二次供水管理单位至少每半年对供水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清洗、消毒,对水质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恢复使用,保证居民饮水的卫生安全。
使用变频供水设备确保不对管网产生负压,否则应设置不承压水箱。
评分依据:
较好(9-10):二次供水单位卫生管理档案资料齐全,卫生管理符合要求。
合格(7-8):二次供水单位卫生管理档案资料较为齐全,卫生管理基本符合要求。
不合格(0-6):二次供水单位卫生管理档案资料不全,卫生管理不符合要求。
二次供水主要包括无负压无吸程和水箱式供水两种形式
二次供水单位应满足《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各项要求
小区直饮水设施安全,管理规范,原水和出水水质符合要求
分值:3分
标准: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居民小区供水管理规范,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二次供水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开展水质监测工作,采样点选择、检验项目和频率符合相关要求。
释义:小区直饮水要求。
(1)使用的净水设备、输配水设备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具有卫生许可批件,水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取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铭牌信息与卫生许可批件内容相符。设备放置应远离垃圾房(箱)、厕所、禽畜饲养、粉尘和有毒有害气体等污染源。原水水质和出水水质卫生要求与管道直饮水相同。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单位对制水设备的安全负责,加强日常管理和检测,安排专门人员每天对制水设备巡查一次,确保设备正常运转。根据制水设备的技术要求定期进行消毒、更换滤材、开展检测,并将消毒、更换滤材、检测结果、每天巡查等卫生相关信息以及卫生许可批件在饮用水设备的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评估内容:
使用的净水设备、输配水设备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具有卫生许可批件,水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取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铭牌信息与卫生许可批件内容相符。
设备放置应远离垃圾房(箱)、厕所、禽畜饲养、粉尘和有毒有害气体等污染源。
原水水质和出水水质卫生要求与管道直饮水相同。
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单位对制水设备的安全负责,加强日常管理和检测,安排专门人员每天对制水设备巡查一次,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根据制水设备的技术要求定期进行消毒、更换滤材、开展检测,并将消毒、更换滤材、检测结果、每天巡查等卫生相关信息以及卫生许可批件在饮用水设备的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评分依据:
较好(9-10):小区直饮水设施设置、信息公示、卫生管理及水质检测符合要求。
合格(7-8):小区直饮水设施设置、信息公示、卫生管理及水质检测基本符合要求。
不合格(0-6):小区直饮水设施设置、信息公示、卫生管理及水质检测不符合要求。
小区直饮水主要存在两种形式,一种是管道式的,一种是柜式的现场制售水设备,水质处理工艺各有不同,要求源水和出水水质均应符合相应的卫生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