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家电清洗13825404095县政府各部门:
《共和县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治攻坚方案(2022—2025年)》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0月18日
共和县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治攻坚方案
(2022—2025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一优两高”战略,不断强化和规范畜间布鲁氏菌病(以下简称“布病”)预防、控制和净化措施,有效遏止布病疫情回升势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公共卫生安全和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青海省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治攻坚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畜间布病防治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指示精神,坚持“生态优先、防疫优先、绿色发展”的防控原则,树立“生命至上、源头防控、关口前移、人病兽防”的防控理念,以创建绿色有机畜产品输出地为目标,以种畜场、奶畜场(以下简称“两场”)布病防治净化为重点,通过引导支持、达标创建、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的净化模式,全面落实“免疫、监测、检疫、应急处置和消毒、淘汰、扑杀、无害化处理”等综合性防治措施,促进布病防治由重点控制向全面净化转变,使布病防治净化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成效。
二、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和《青海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农业农村部《关于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的意见》(农牧发〔2021〕29号)。
(三)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动方案(2022-2026年)的通知》(农牧发〔2022〕13号)。
(四)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青海省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治攻坚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青农医〔2021〕288号)。
(五)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动物疫病净化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青农医〔2022〕112号)。
三、防控目标
到2025年末,100%的“两场”达到布病净化场标准,并通过省级评估,其它规模场达到稳定控制区标准,散养户达到控制区标准。
四、防控策略
布病防治净化工作实行区域化管理:以县为单位,沿着控制区、稳定控制区、净化区的防治净化路线实施;以规模场为单位,沿着省级净化场、国家级净化场的路线推进。
(一)“两场”。禁止布病免疫,擅自实施免疫的取消有关许可资格。“两场”达到净化场标准的,依次申请省级、国家级净化场评估,通过评估的颁发布病净化场证书和牌匾。
(二)其他规模养殖场。以监测净化为主,达到稳定控制区标准,申请省级评估验收。
(三)散养户。2023年退出免疫,持续开展监测,直至全县达到控制区标准,申请省级评估验收。
五、防治净化任务
(一)“两场”净化场创建任务。一是“两场”采取“一场一方案”方式开展净化场创建工作。县农牧和科技局组织对“两场”全群牲畜进行摸底监测,检测无阳性的,每半年开展一次全群检测。检测发现阳性的立即对阳性牲畜进行淘汰扑杀和无害化处理,每隔3个月持续检测和淘汰扑杀,直至全群无布病阳性畜检出,然后恢复每半年检测一次。二是县农牧和科技局要将布病净化作为种畜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或审验的必备条件,没有达到净化场标准的不予核发。三是县农牧和科技局对布病净化不合格的奶畜场进行公布,让乳制品加工厂、收奶站和广大市民周知,引导社会共同监督。
(二)其它规模养殖场防治任务。严格执行落实“监测、检疫、应急处置和消毒、淘汰、扑杀、无害化处理”等综合性防治措施,达到稳定控制区标准。
(三)散养户防治任务。严格实施共性防治任务,对当年犊牛、羔羊和超过免疫保护期的牛羊在秋季进行一次集中免疫,应免畜免疫密度达到100%,建立健全免疫档案,及时向防疫系统录入免疫信息。全面开展免疫抗体风险监测,及时掌握布病流行情况。每年对免疫接种1个月后的牛羊进行抽检,样品须覆盖所有乡镇,免疫抗体阳转率达到70%以上为合格。2023年退出免疫,最后一次免疫18个月后,开展监测净化,直至达到布病防治控制区标准。
六、共性防治任务
(一)疫情报告。从事牲畜饲养、屠宰、运输、购销等经营以及布病防治、科研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发现牲畜疑似染疫或发生流产的,应立即向当地乡镇畜牧兽医站、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采取隔离、消毒等防控措施。乡镇畜牧兽医站、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报告后立即通过临床检查和实验室诊断的方式进行确诊,并组织开展紧急流行病学调查。确诊为阳性的动物进行溯源、追踪、淘汰、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并及时提交紧急流行病学调查报告至州、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疫情处置。发生布病疫情后,县农牧和科技局依据《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立即组织开展疫情处置,及时拔除疫点,消除隐患。一是组织做好病畜以及同群阳性畜扑杀和无害化处理。二是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摸清传染来源、流行过程、危险因素等。三是对饲养环境反复规范消毒,包括圈舍、用具、庭院、道路以及周边可能被污染的场所,对圈舍内污染的饲料、垫草、粪便等进行清理堆积,采取发酵处理后进行消毒作业。
(三)检疫管理。从事动物饲养、屠宰、运输、购销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履行检疫申报、引进报备、指定通道进入以及落地报检、隔离观察等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县农牧和科技局依法依规做好动物检疫相关工作。
七、专项监测
畜间布病专项监测采取规模场监测与散养户监测相结合、集中连片监测与重点畜群监测相结合、检验检测与强制扑杀相结合的模式进行。
(一)监测对象。对未免疫或免疫布病疫苗18个月后的牛羊每年集中抽样检测1次,重点监测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规模养殖场、家庭牧场和育肥大户的牛羊,特别是出现异常流产的牛羊。
(二)监测数量。在“两场”监测的基础上,每年抽样监测5000头只(包括省州级下达任务),其中牛1000头,羊4000只。
(三)检测方法。用虎红平板凝集试验和试管凝集试验进行血清学检测。
(四)抽样要求。按照“集中连片、整村整场、因地制宜、逐步覆盖”的总体要求,每年抽样要覆盖全县所有乡镇,各乡镇抽样场点要控制在本乡镇一半以内的行政村和养殖场,2025年底前全覆盖。
(五)结果处置。实验室检测阳性的牛羊,一律进行淘汰扑杀和无害化处理,不得宰食、售卖或进入流通环节。对拒不配合抽样监测、阳性畜扑杀等专项监测工作的养殖场进行“黑名单”管理,5年内不得纳入涉农项目扶持范围,也不得参加县域内良种引进项目的投标活动。
八、良种调运管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县农牧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等良种引进项目实施部门和单位,调运前务必做好良种的健康状况检查、布病实验室复检以及引进后的隔离观察等防疫工作。良种引进前布病实验室复检以及引进后的落地报检、隔离观察等具体事项按以下要求执行。
(一)全省良种补贴项目引进良种。各乡镇以不同批次、不同来源调入的良种数为单位,按不低于30%(抽检基数牛不足10头、羊不足30只的全部采样)的比例随机抽样复检。检出阳性畜后及时报请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协调处理。
(二)其它财政资金项目引进良种。项目实施单位在良种调运两周前将引进良种的品种、数量、引进地等基本情况向县农牧和科技局报备。县农牧和科技局接到报备后统筹安排专业人员用虎红平板凝集试验按供种总数100%的比例就地复检,一旦检出阳性畜,无论阳性率高低,该批动物全群不准调运,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采购协议约定事项进行处理。村集体、合作社、家庭牧场等养殖主体自行引进良种的参照本条规定执行。
(三)指定通道进入。跨省运输动物的车辆进入本省境内时,应从指定的边境公路道口运入,并随车携带布病实验室检测阴性证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以及检疫审批和申报备案等相关手续,主动向指定边境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报检。
(四)落地报检。引进动物到达目的地后,货主在24小时内向所在地乡镇畜牧兽医站报告,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五)隔离期限。本县内调运的动物到达目的地后至少隔离观察21天以上。跨县、州、省调入的动物到达目的地后至少隔离观察30天以上。隔离期满未发现可疑传染病病例或异常症状的方可混群饲养,发现可疑传染病病例或异常症状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置。
九、职责分工
全县畜间布病防治攻坚工作实施县农牧和科技局牵头抓总、乡镇人民政府属地管理、联防联控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协同机制。
(一)县农牧和科技局。根据全省布病防治攻坚方案,结合本县地域特征、畜禽养殖及其管理水平、疫病发生和流行现状、畜禽流通管控措施和能力等实际情况,制定全县布病防治攻坚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净化路线和技术措施。安排部署和督查落实布病防治攻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县“两场”布病净化评估工作,及时对外公布评估结果,并做好后续动态监管。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强制免疫、专项监测、阳性畜强制扑杀以及无害化处理等防治工作的组织落实和统筹协调等防治工作。
(三)联防联控部门。按照重大动物疫病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和部门职责,做好布病防治相关工作。
(四)项目实施单位。做好良种调运前的报备报检、协调沟通以及引进中的指定通道进入和引进后的落地报检、隔离观察等防疫措施落实情况的全程监管。
(五)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布病防治技术培训指导、实验室检验检测以及病畜、检测阳性畜的扑杀和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协助省、州两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完成“两场”布病净化评估以及净化评估后的持续监管和年度抽检等工作。
(六)县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动物饲养、屠宰、运输、购销和无害化处理等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防疫监管,以及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联合公安、市监、交通等部门及时查处动物生产经营环节的违法案件。
(七)乡镇畜牧兽医站。按照县农牧和科技局的部署要求,督导养殖场户完成布病免疫接种、实验室检测样品采送以及病畜、阳性畜的扑杀和无害化处理等防治工作。负责引进隔离、消毒灭源、无害化处理等各项生物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和养殖档案填制情况的日常监管与指导服务工作。协助规模养殖场制定动物防疫相关制度和技术方案并督导落实。协助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两场”布病净化评估以及净化评估后的持续监管和年度抽检等防治工作。
(八)“两场”。成立布病净化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应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结合本场动物防疫工作实际,制定布病净化技术方案和动物防疫各项管理制度(措施),并严格执行落实。负责实验室检测样品采送、病畜及阳性畜淘汰、扑杀和无害化处理,以及消毒灭源、引进动物隔离观察和养殖档案填制等防治工作。做好场区动物防疫相关条件设备的查漏补缺和更新补充。配合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完成其它相关工作。
(九)其他规模养殖场和散养户。按照布病防治净化任务,严格落实好相关防治措施。
十、工作步骤
全县畜间布病防治攻坚工作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考核验收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6月—9月)。县农牧和科技局研究制定畜间布病防治攻坚方案,召开全县畜间布病防治攻坚工作启动部署会暨布病净化知识培训班,并组织完成基线调查。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10月—2025年6月)。布病防治净化工作全面进入常态化。按照共和县畜间布病防治攻坚目标任务进度及联点包干责任表(详见附件),严格落实各项目标责任和工作任务,针对薄弱环节有的放矢制定政策措施,补足短板弱项。定期召开攻坚工作推进会、研讨会和阶段性总结会等,有序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每年年底,县农牧和科技局向州农牧局提交布病防治攻坚工作年度总结报告。
(三)考核验收阶段(2025年7月—8月)。县农牧和科技局组织开展全县畜间布病防治净化自评工作,并逐级向省级申请评估验收。
十一、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保障我县畜间布病防治攻坚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及时有效地解决攻坚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特成立共和县畜间布病防治攻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 长:吴 斑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仁青才让 县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成 员:陶 俊 杰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仲 志 飞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钟 耀 庭 县财政局局长
才 项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羊本才让 县教育局局长
郑 伟 章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 凯 君 县公安局政委
万玛东智 恰卜恰镇人民政府镇长
才郎东智 倒淌河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 珉 龙羊峡镇人民政府镇长
索 南 塘格木镇人民政府镇长
娘 格 加 江西沟镇人民政府镇长
诺日坚赞 黑马河镇人民政府镇长
扎 西 石乃亥镇人民政府镇长
董 得 财 切吉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 海 娟 沙珠玉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 适 烧 廿地乡人民政府乡长
切 太 加 铁盖乡人民政府乡长
觉教才让 县农牧和科技局副局长
仁 增 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拉 加 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牧和科技局,仁青才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和督查落实等牵头抓总工作。觉教才让、仁增、拉加三名同志按照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具体负责开展布病防治攻坚相关工作。
(二)强化主体责任。养殖场户要依法严格落实布病防治主体责任,积极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严格落实综合防治措施。严格限制牲畜调入,确需调入的必须严格实施布病检疫和隔离观察。要加强日常生产环境消毒,完善生物安全措施,配合做好疫病监测,及时报告当地和周边地区养殖、调入等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的异常情况。
(三)强化人员保障。县农牧和科技局加强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等部门的衔接沟通,配齐配强动物防疫专业力量,及时招录补充空编空缺人员,统筹解决公益性岗位屠宰检疫协检员。
(四)建立协作机制。县农牧和科技局与卫生健康局建立布病防治协作机制,在互相通报布病疫情的基础上,要加强防治数据共享、工作交流、突出问题研讨以及评估验收等方面的合作,深入探索人畜跨领域联防联控机制。
(五)做好筛查防护。县卫生健康局要将动物防疫专业人员、村级动物防疫员、屠宰加工人员以及养殖等从业人员作为布病重点高危人群进行筛查,布病阳性者不能从事养殖相关行业。县农牧和科技局对从事采样、免疫、检疫、检测等布病防治工作的兽医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保障从业人员健康。
(六)强化宣传教育。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牧和科技局、以及相关部门和单位针对不同目标人群,要因地制宜的采取微信转发小视频、现场培训以及发放宣传册等形式,组织开展健康卫生宣传教育,普及布病防治知识,提高生产经营等从业人员的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广泛动员相关企业、个人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畜间布病防控工作,努力营造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的社会氛围。
附件:共和县畜间布病防治攻坚目标任务进度及联点包干责任表
附件
共和县畜间布病防治攻坚目标任务进度及联点包干责任表
场 户
目标任务
场户负责人
联点包干责任人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乡镇级
县级
省级
两
场
青海省三江集团湖东种羊场有限责任公司
全面完成
摸底监测
监测、净化,达到净化场标准,并申请省级评估验收
巩固净化
巩固净化
王荣虎
尼玛扎西
仁 增
赵海玉
沈艳丽
李雪梅
共和县世辉奶牛
养殖专业合作社
监测、净化
监测、净化
监测、净化,达到净化场标准,并申请省级评估验收。
李发来
李 云
仁 增
拉 加
共和央酥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
监测、净化
监测、净化
监测、净化,达到净化场标准,并申请省级评估验收。
班玛才让
窦国钧
仁 增
其它规模养殖场
(包括家庭牧场)
监测、净化
监测、净化
监测、净化
监测、净化,达到稳定控制标准(血清学检测阳性率牛0.2%以下、羊0.1%以下),申请省级布病稳定控制场验收。
各规模养殖场
负责人
各乡镇兽医站站长
驻场兽医
仁 增
拉 加
散 养 户
持续免疫
综合防治
退出免疫
综合防治
综合防治,最后一次免疫18个月后开展监测
综合防治,达到控制标准(血清学检测阳性率牛1%以下、羊0.5%以下),申请省级布病控制区验收。
养殖户
各乡镇兽医站站长
包村兽医
仁 增